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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艺术团的日常管理细则
一. 入团规则
1. 大学生艺术团面向学校内所有具有文艺特长的同学吸纳新团员。艺术团分为舞蹈、声乐、器乐、曲艺四个小组,所参加面试的同学,必须在其中一个方面有特长。
2. 团员要求:思想品德高尚、学习成绩优秀、精神面貌良好、相貌端庄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、有自我展示的欲望。
3. 舞蹈队成员身高在1.60以上,身材较好。
4. 入团成员每人收团费两元(用于艺术团器械、服装的磨损等)。
5. 推荐入团:为了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,在正常召纳团员之后,如果确有艺术特长,可被推荐,也可自荐,经审批成为艺术团团员,享受并履行与其他团员同样的权利与义务。
二. 日常训练规则
1. 所有艺术团成员必须爱护公物,同时在训的成员有保护公物(如镜子、录音机、钢琴等)的义务。
2. 无故不得迟到缺勤。
三. 考勤制度
1. 按规定时间,每位团员必须每周至少参加两次训练,训练时间严格按规定执行。
2. 不得无故缺勤,请假要得到负责人的批准。
3. 允许有因保留资格的临时离团,但假满之后必须迅速回团参加训练。
4. 考试临近,艺术团会暂时停止训练,保证大家充足的学习时间,学习成绩落后者予以留团查看或勒令退团。
四. 奖罚制度
奖励制:
1. 每位团员每学期综合测评最高加2分。
2. 表现突出者加分以参加活动的活动分体现,不以上项层次体现。
3. 对艺术团建设提出创新性建议被采纳者每次加2分。
4. 艺术团各负责人外加2分。
各副团长享文艺部副部长加分待遇。
惩罚制:
1. 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。
2. 无故缺勤两次,年终综测不加分,但保留团员资格。
3. 无故缺勤三次,勒令退团。
4. 纪律散漫,对艺术团训练、演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,勒令
退团。
五. 退团制
退团时,必须交回团员证由艺术团保管,取消加分,并在艺术团内部进行通报。
大学生艺术团章程
第一章 总则
1、 大学生艺术团是共青团潍坊医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,隶属于院学生社团联合会。
2、 大学生艺术团的任务是开展校园文艺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
第二章 组织结构
1、大学生艺术团是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社团组织,受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领导,在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2、大学生艺术团设团长1人,副团长4人,干事5人,团长、副团长、干事均由民主选举产生,并聘任团委老师为顾问,指导开展工作。
第三章 宗旨
大学生艺术团以开展校园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。
第四章 会员
1、我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、本、专科学生均有资格成为学生艺术团的成员。
2、大学生艺术团每年以纳新的方式换届。
3、 大学生艺术团以公开选拔的方式吸收新成员。
第五章 活动
1、大学生艺术团舞蹈队、声乐队、器乐队每日进行常规训练。
2、大学生艺术团参加院各级举办的文艺演出,并与兄弟院校举行联谊活动。
第六章 规章制度
1、大学生艺术团每周进行例会,团长、副团长、干事均出席。
2、大学生艺术团每年根据实际情况,制定新的规章制度,每学期开始制定工作计划,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。
3、大学生艺术团举办活动前提出活动申请,并将活动计划及经费支出报团委审批。
第七章 附件
1、本章程解释权归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。
2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潍坊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
2004、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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