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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医学院大学生社交协会章程
目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组织制度
第三章 会员
第四章 附则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对礼仪协会的管理,以提高自我管理的水平,使其长期化、健康化的发展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社交协会是在校团委统一管理由社团联合会监督下组织的学生社团。
第三条 协会宗旨是:立足同学,服务同学;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社交能力,让大学生自信的踏入社会。
第四条 社交协会遵守我校业已制定的有关社团管理的规定。
第二章机构设置与组织制度
第五条 协会部门设置本着按需而设,精简机构的原则,根据协会内部活动的需要,由理事会批准成立或撤消部门。
(一)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两名
(二)秘书部:部长一名,副部长2名,干事若干。
(三)宣传部:部长一名,副部长2名,干事若干。
(四)外联部:部长一名,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。
(五)活动策划部:部长一名,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
(六)大学生创业部:部长一名,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。
第六条
组织制度
(一)协会最高组织机构为理事会,由协会干部组成。
(二)由会长、副会长及各部负责人组成常务理事会。
(三)每届理事会任期一年,会长(常务)副会长的连任不得超过两届。
(四)根据需要,经理事会批准,可成立直属于理事会的小组。小组与部门同等,但只负责某一项具体工作。工作结束,小组随之结束。
(五)理事会定期召开例会,由秘书部主持,讨论总结前一阶段工作,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布置,决定协会的各项事宜。
第三章会员
第七条 会员条件:具有本校学籍学生,承认本协会章程,热爱社交礼仪;思想端正,加入后即成为协会会员。
第八条 根据协会发展的需要,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礼仪会员。(见附件)
第九条 会员权利
(一)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二)参加会员大会,发表合法言论,行使表决权;
(三)积极参加协会活动。有优先获得找工作的权利,礼仪会员有权参与特定培训;
(四)对协会的工作提出书面建议和批评,并有权得到书面回复;
(五)有自由退会的权利,退会时需向秘书处负责人递交申请或口头申诉。
第十条 会员义务
(一)遵守学校、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;
(二)参加全体会员大会;
(三)新会员加入协会,需交纳2元会费
(四)以主人翁的心态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维护协会利益和形象;
(五)认真完成所接受的任务。
第四章附则
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大学生社交协会;
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行。
大学生社交协会
2006-6-21 |